大的设计单位应当广泛征求养管部分的意见,制定若干检查设备的参考图、通用图和尺度设计图,以促进此项工作的开展。在检查的基础上,分析病害,摸清维修、中修、大修工作量,再分轻重缓急去铺排维修或大、中修工作计划与资金。 重庆桥架的按期全面检查的周期,1996年《公路养护技术规范》划定一般为3年,视情况可1~5年进行一次,似已不适应客观实际的需要,一般按期全面检查应该每年一次;特殊检查应视实际需要而定,而且应该委托有相应能力的单位来承担。建议颁发强制性条文,夸大检查设备的重要,(病院有大量的科学检查设备、检修职员和配套建筑物,都还不能保证所有诊断的准确,这已成了庶民的常识,要求桥梁养管部分在没有检查手段的情况下去查清桥梁的病害,莫非笑话!)要求设计必需列入,作为验收、接管的不可缺少的必要前提。这里重要的是维修或大、中修经费的拨付并形成不乱的轨制,有如大家习认为常的医疗保障轨制一样,再也不能头痛医头、脚痛医脚,临时向市长打讲演要钱了!通过桥梁病害的检查、分析,可以发现设计、施工考虑不周的题目,发现当时技术前提的局限,使以后的工作得到改进,也有助于今后相关规范条文的修订。 本文来自:www.cqyadq.com首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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